如果下调法定结婚年龄,你愿意多少岁结婚?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
有委员建议适当下调法定结婚年龄,由现行男22周岁、女20周岁调整为男18周岁、女18周岁,以此调节婚姻人数下降和老龄化上升的趋势。
此消息发布后,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榜,阅读量高达2.8亿。
《婚姻法》的上一次修改,还是在“计划生育”时代的2001年。如今随着人口形势的变化和“全面二孩”的推行,“降低婚姻年龄”,确有深入讨论的必要。
在国家权力机关的议事平台上,下调法定婚龄的建议并非首次提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婚姻法,将男女法定婚龄分别下调2岁。近两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出类似建议。
有委员建议适当下调法定结婚年龄
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沿用了现行法律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设计。
对此,26日分组审议草案时,一些委员建议适当下调法定结婚年龄。
委员王超英说:
关于法定婚龄的问题,现在是维持了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国际上的结婚年龄普遍比我们的22岁、20岁低,丹麦、美国、波兰是21岁和18岁,瑞士、越南是20岁和18岁,法国、德国、俄罗斯男女都是18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是18岁、16岁,韩国也是18岁和16岁,但是不满20岁结婚要经父母同意。
从咱们的人口形势考虑是不是应该考虑降低法定婚龄?当然对此需要认真研究、论证和测算。
委员张苏军也提出:
从2013年到2018年,我国连续5年婚姻登记人数逐年下降,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出生人口下降,老龄化上升。
“降低婚龄”不可能直接扭转婚姻人数下降和老龄化上升的趋势,但这是一个正调节的方向。
他建议婚姻家庭编将法定结婚年龄调整为男18岁、女18岁。
“没有必要在婚姻年龄上做男女的区别。以前规定男大两岁是因为女性发育比较快,以及考虑到男性对于家庭的抚养责任等等。随着条件的变化、发育的提前,这两岁已经没有意义了。”
其实,此前“下调法定结婚年龄”的建议也曾引发网友热议。
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建议:
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改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删除“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群众声音:反对意见占上风
婚姻是人生大事,也是重要的公共议题,委员建议降低婚龄的消息迅速引爆舆论场。
人民日报针对此话题发起的调查显示,82.8%的调查者对此建议持反对意见,呈现压倒性优势。
截至6月29日13时,已有近36万人参与调查。
支持方
反对方
中国结婚率“五连降” 与他国相比中国法定婚龄偏高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认为,合法结婚年龄不应低于15岁。从世界各国、地区的法定婚龄来看,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确实有点偏高。
数据来源 / 东方网
另一方面,从2013年至2018年以来,全国结婚率“五连降”。
据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开始,全国结婚率逐年下降:从9.9‰到9.6‰、9‰、8.3‰、7.7‰,到2018年只有7.2‰,且经济越发达地区结婚率越低。
我国连续5年婚姻登记人数逐年下降,直接造成了生育率下降的后果。
显然,在年轻人看来,当代社会中,婚姻已经不是生活中的“必需品”,很多人甚至更加享受单身生活的状态。
与此同时,也有专家对年轻人结婚意愿下降带来的负面影响产生担忧。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认为,从提高生育率的角度,还是要拿出办法来促进年轻人结婚、生育。
媒体意见
中国青年报:下调婚龄有其“赋权”的积极意义
现行法定婚龄始于1980年版的婚姻法,其中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从1950年首部婚姻法出台到1980年,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这被认为“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
1980年婚姻法调高法定婚龄,无疑有当时控制人口数量的考虑。在人口老龄化成为严重社会问题的今天,偏晚的法定婚龄已失去了人口调控的积极意义。
婚姻权是一项基本民事权利。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有权利选择婚与不婚。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落实基本民事权利,为“成年”赋予更丰富的内涵。
当代年轻人身心成熟较早,有能力就婚姻大事作出理性决定。
如果下调法定结婚年龄,有些人担心出现大量成年不久的年轻人结婚潮的问题,恐怕是杞人忧天。如今,不仅年轻人的初次婚姻年龄在延迟,结婚意愿也在下降。刚刚成年的年轻人很多还在接受教育,不具备婚姻的客观条件。
个别农村偏远地区长期存在低龄结婚的现象,而现在的法定婚龄并没有对此起到太大的约束作用。修改法定婚龄,推动此类事实婚姻合法化,从而更好地维护婚姻当事人权利,掌握更准确的社会信息,捍卫法律的权威。
如果下调法定婚龄的建议得到采纳,确立为法定权利,尽管不会出现大规模的低龄婚姻潮,但哪怕只有少数年轻人行使权利,社会机制也应当做足保障。
图片来源 / 图虫创意
比如,如果女性18岁结婚生育,那么她可能面临学业中断的问题。为了保护其受教育权,她所就读的学校应当为其保留学籍,延长其完成学业的年限。
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对4年制本科生一般要求6年内完成学业,而对本科期间生育的女生来说,6年恐怕还是一个捉襟见肘的时间。
再比如,低龄夫妻的经济收入普遍较低,校园夫妻更是没有稳定经济收入。虽然说男女婚姻是大事,双方在作出结婚的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物质基础、经济能力,但在牵涉到生育下一代的问题时,社会不应当无所作为。
为年轻夫妻提供生育扶持和兜底性保障,既有利于落实公民生育权和生育福利,也能够刺激社会提高生育意愿。无论是否降低法定婚龄,这项议程都应当尽快讨论。
下调法定婚龄,不光是形式上调整数字,更考验整个社会的应对能力。
因此,相关部门在作出决策和制定政策时较为慎重,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既然全国人大的议事平台上多次出现类似意见,就应当鼓励在更大范围开展讨论,推动相关议程的进展。
选择婚姻与否是私权,不应当受到政策和法令的过多干涉,但捍卫婚姻的权利,应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意识。
红网:降低结婚年龄符合社会现实
有人说,“降低结婚年龄”就是鼓励早恋。这种说法太过教条。
“降低结婚年龄”不仅符合人口调整的需要,还符合社会现实。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个体成长的加速,当初的结婚年龄已经有些落后了。有专家指出,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已发育成熟。
总之,法定结婚年龄降到18周岁,这不是一个“雷人”的建议,不该直接嘲讽和反对。相反,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和研究的社会课题,应当好好深思。
如果下调法定结婚年龄,你愿意几岁结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