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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黄晓明婚纱照被用于商业宣传,获赔1.35万元

被告广州柏德公司,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擅自使用了黄晓明和杨颖的婚纱照用于商业宣传。

1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黄晓明与广州柏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被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Baby俘虏霸道总裁秘诀:我给你最好的自己,你给我最好的婚礼!》的文章,在文中擅自使用了两人的婚纱照用于商业宣传。

在此之前,林心如和霍建华的婚纱照也被某微信公众号擅自用于商业宣传。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林心如与威海九龙城休闲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提到:

被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甜炸!霍X华林心如大婚,十年挚友蜕变挚爱!》等文章,其中擅自使用了两人的结婚照用于商业宣传。

林心如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工作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要求被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向林心如赔礼道歉,并赔偿林心如经济损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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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黄晓明一事中,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晓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50 000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2000元。

被告广州柏德公司辩解称虽然实施了侵权行为,但并无主观侵权恶意。另外,公众号关注量较低,涉案文章阅读量也较低,被答辩人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也要求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平台连续三日登载声明,向黄晓明赔礼道歉,并赔偿黄晓明经济损失12500元及维权成本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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